办 事 指 南
核发《船员服务薄》
(一) 执法依据: 水监字(84)82号“关于颁发和实施《船员服务部薄》规 定的通知”。
(二) 受理的条件或范围:本辖区内河船舶上服务的所有船员;
(三) 办理的程序:
1.申请人填报《船员服务薄》登记表并由相关部门审定盖章。
2.提交证件照片2张,体格检查表,适任证书和其他专业训练证书。
3.经审核后签发《船员服务薄》。
船舶登记
船舶建造检验
船舶营运检验
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考试发证
核发《船员签证簿》
核发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》
船员审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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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举报
海事行政处罚
核发水上供油作业许可证
内河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
航行通告审批
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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